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定了!疫情期间,工资这么发!


东莞将要复工了!

但受疫情影响

大家先后经历了延长假期、延迟复工…

那这个期间的工资怎么发?

赶紧来看看!


在我国法律规定中,法定休假日、休息日、工作日是三个不同的概念。要了解工资怎么发,先要知道这三个概念意味着什么。

简单来说:

工作日工资正常发放;
休息日如果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,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;
法定休假日如果加班,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。


具体到今年来说:

属于法定休假日的为大年初一至初三(1月25日—27日),这3天如果加班,可以索要3倍工资;
国务院将春节假延长到了大年初九(2月2日),按照相关文件精神,初四至初九这段时间参照休息日处理,如果加班,可以申请补休或索要2倍工资;
广东将复工时间延长到了正月十六(2月9日),但要注意的是,初九至十六这段时间,已不属于假期,是工作日。所以这段时间上班,正常发工资。
如果这段时间里遇到了星期天,员工又加班的话,就按休息日标准处理



此外,还有一些特殊情况,比如:

1、被隔离的员工怎么办?
被隔离后不能上班,企业要正常支付报酬,不得解除劳动合同。
2、隔离结束后员工仍要治疗的,怎么办?
企业按病假标准支付工资。
3、企业经营困难,工资怎么发?
企业因受疫情影响,导致生产经营困难,可以与员工协商,采取调整薪酬、轮岗轮休、缩短工时等方式,稳定工作岗位,尽量不裁员或者少裁员。
符合条件的企业,可按规定享受稳岗补贴。
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,按合同支付工资。
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,若员工提供了正常劳动,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。
员工没有提供正常劳动的,企业应当发放生活费。


为给力的政策点大家赶紧转给同事、朋友看看!



出品:松山湖融媒体中心

来源:南方+、广东发布、东莞阳光网

编辑:天天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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